摘要
职位数量: 24
招聘人数: 100
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报名结束
截止日期: 2024-07-26
工作地点: 张家口
公告详情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医院始建于193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和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省属综合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8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17余万平方米,编制床位2000张,拥有临床科室52个,医技科室12个,职能处室39个,平台部门3个,教研室32个,科研机构4个,专业技术委员会15个。医疗服务半径覆盖河北、山西、内蒙三省区交界地区。医院年门急诊130余万人次,出院患者8万余人次,手术3万余例。
医院是1997年河北省首批命名的三级甲等医院;是河北省四大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是河北省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是2022冬(残)奥会医疗保障定点医院;是中国胸痛中心;国家级高级卒中中心;国家级爱婴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国家互联网医疗诊治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合作,共建互联网+国家心脑血管病联防共治中心,获得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证。同时,还是中国肺癌防治联盟-肺结节诊治分中心、中日友好医院肺间质病协作中心、首都医科大学胃食管反流病诊疗中心-张家口市协作中心等10余个国家级专科疾病诊治分中心;北京大学关节病研究所骨关节疾病综合防治联盟成员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神经系统疾病专科联盟成员单位等10余个国家级及省级医疗联盟成员单位。
医院人才荟萃,技术力量雄厚。截止目前,医院在职职工28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27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人员近400人、中级700余人。医院有硕博研究生800余人,有国务院特贴专家、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劳模、省先进工作者、省特贴专家、省拔尖人才、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等优秀人才30余人,硕博研究生导师200余名。医院呼吸内科、普通外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儿科(儿外科)、心血管外科为国家临床重点创建专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普外科、骨科、妇产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另有骨科、妇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皮肤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麻醉科、急诊科、病理科1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医学影像科、老年病科、口腔科、小儿外科、心血管外科5个省级临床重点培育专科,44个市级重点专科。在各级学会学术任职中,省级以上任职200余人次(其中任职国家级及省级常委84人次),市级学会常委任职120人次。作为临床教学医院,每年承担近10000学时的课堂教学任务,接收留学生、硕士生、本专科学生等实习、见习1000余人次,接收省内外进修医师130余名,培养硕士研究生700余名。
医院环境良好,医疗设备先进。医院拥有3.0T磁共振、320排螺旋CT、PET-CT、SPECT-CT、医用高能直线加速器、高清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高清超声电子胃肠镜、超高清3D腹腔镜等为代表的各种国际先进医疗设备4000余台(套)。
医院始终坚持以优秀人才立院、以优质服务兴院、以科学管理强院,坚持向服务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率,确立了“以人为本、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院宗旨,谨守“仁爱、明德、砺志、修业”的院训,推行人性化服务,立足河北——构筑京西北区域省级医学中心,服务百姓——建设现代化开放式研究型医院。近年来,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医院(卫生)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北省医德医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北省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河北省医疗保险先进单位、河北省三星级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张家口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18-35周岁(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00名,其中博士20人、硕士80人。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当前,单位临床及医技科室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医院诊疗水平及教学科研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博士人才。
因单位位于张承地区,地域优势不足,经济条件落后,工作环境艰苦,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吸引力不强,拟选聘一批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因急需一批既有病理专业知识、眼科专业知识、儿科学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拟选聘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儿科学专业、眼科学专业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硕士毕业生。
五、选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须按期毕业并同时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hbbfyfy.com)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邮箱报名。报名人员同时填写《报名表》(附件2)与《信息表》(附件3),将两张表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fyfyzp@163.com。
2.报名时间: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所有应聘人员邮件主题须以“岗位代码+姓名+出生年月+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的方式命名,例:“007+张三+1995.01+硕士研究生+外科学”。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选聘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随后电话通知初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资格复审、测评、考核。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报名表》(粘贴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近照)、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自高中以来所有毕业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证书,自行打印学信网学籍证明)、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大学以来所有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测评考核
考核内容:由医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录用,得票数需达到测评考核组成员2/3及以上票数。
依据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人选得票数相同的,进行再次投票,直至选出拟招聘人选,随后在我院官网公示选聘岗位及入围人员基本信息。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hbbfyf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8043657,0313-8043516(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3-8046970(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纪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附件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bbfyfy.com/index.php?s=/Show/index/cid/33/id/32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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