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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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张两寸免冠照片,于2022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8:00前到达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院健康管理中心集合,超过上午8:15不能入场,凡迟到或缺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集合地点: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8号,市内可乘2路,15路,22路,32路、35路、51路、67路等公交车抵达。
二、体检对象
体检名单详见附表。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五、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进入集合点时,应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健康码、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集合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间距。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体检需要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集合点参加体检:
(1)无有效身份证件,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行程码带*号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的;
(3)体检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4)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
(5)体检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
(6)体检前28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体检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9)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3.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以下四种之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本人相片的户籍证明、护照)按时参加体检,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4.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5.体检费用标准以体检医院公布的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微信支付)。
6.体检人员体检前几天勿饮酒,在体检当天抽血、b超、验尿前勿进食,违者后果自负。
7.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体检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735—2225165
监督电话:0735—22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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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入围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年8月1日
原标题: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022年委托招聘劳务派遣护理人员入围体检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事项公告文章来源:http://www.czhospital.com/read.php?id=2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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